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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纪委监委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16 10:59

泉港区纪委监委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自2020年3月16日起,泉港区纪委监委重新开放来访接待场所,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来访人员进入接访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登记、体温测量、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中共泉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泉港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