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纪委监委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自2020年3月16日起,泉港区纪委监委重新开放来访接待场所,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来访人员进入接访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登记、体温测量、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中共泉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泉港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