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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亩森林遭“虫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09-05 16:48

  1378亩天然林无端调整变更为人工林,其中972亩林木被滥采滥伐,林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经济损失达人民币320余万元,11名涉案人员受到惩处,其中公职人员8人……2019年5月,福建省明溪县夏阳乡岭头村杨梅林山场滥伐一案宣判。

  千亩天然林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核违规变更为人工林,从而遭受“虫蛀”?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2015年,杨梅林山场经营者杨某生、林某光、肖某兴等人得知,按照上级规定,该山场作为天然林将纳入生态公益林并按照标准进行补偿,禁止商业性采伐。

  “这么多亩林木,采伐价值可达几百万元!”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杨某生等人动起了采伐山场的歪心思。

  “只要把天然林变更为人工林,进行采伐、买卖就水到渠成了。”杨某生等人经过合计,提出了一个自认为绝妙的发财“路子”。于是,他们找到县林业局夏阳林业站站长林克华、夏阳乡岭头村村委会主任饶木清,向二人接连抛出“诱饵”——拉拢他们入股该山场,并提出丰厚的分红方案。很快,林克华、饶木清相继“沦陷”。

  有了这一层“庇护”,以杨某生、林某光、肖某兴为首的山场恶势力开始活泛起来。

  一方面,杨某生等人通过夏阳林业站伪造了山场造林登记,并向县林业局提交天然林转人工林变更申请。与此同时,他们又按照变更申请审批程序,依次向县林业局副局长黄积科、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及工作人员等6人扔出一枚枚“糖衣炮弹”,以贿赂打通层层关系。层层失守之下,明显伪造的造林登记,经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草草地在现场目测查勘后,居然获得了签字认可。披上“羊皮”的变更申请顺利获得了逐级审批通过,如愿拿到采伐许可证。

  至此,一场掩人耳目的滥采滥伐上演了。

  这一问题线索,在2018年7月三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叉巡察中被发现。有群众反映,夏阳乡岭头村杨梅林山场一片天然林被滥伐。巡察组综合分析后,了解到这与当地恶势力团伙以及林业站站长有关联,第一时间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市纪委监委。接上级转办后,明溪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

  一开始,核查并不顺利。据了解,从逐级审批上报林分变更及采伐申请许可一应程序上看,手续齐全,并无明显违规。

  “变更材料都是复印件,真伪难辨。原件呢?变更材料与原件会一致吗?”案件调查组从这一重大疑点出发,调取比对造林原始档案,发现造林记录中并无杨梅林山场的造林登记。循着这一线索,调查组在固定银行账户、涉林资产交易记录等一批书证的基础上,运用技术侦查手段,对杨梅林山场林分性质开展鉴定,进一步明确其天然林属性。

  面对越来越完整的证据,林克华、饶木清等人防线松动,开始主动交代前因后果。慑于反腐高压,其他涉嫌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也纷纷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代问题。

  经查,截至案发时,杨梅林山场1378亩天然林中972亩林地被削平伐没。目前,包括林克华在内的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0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天然林中揪出一群蛀虫。明溪县夏阳乡岭头村杨梅林山场违规采伐背后牵出官商勾结、抱团庇护的贪腐“戏码”,敲响了生态环保领域纪法警钟。案后,明溪县纪委监委已向县林业局发出《案件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深入开展问题剖析和警示教育,对相关行政审批进行流程再造,加强风险防控。(沈昌培)

【责任编辑:龚岑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