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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私则能公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05-29 10:15

  志忍私,然后能公;行忍性情,然后能修。

  ——《荀子·儒效》(战国·荀况)

  ■译文

  在意志上能抑制私欲,才能一心一意为公家做事;在行为上能克制私情,才能培养好的品质。

  ■解读

  公私之间的权衡取舍,照见的是一个人的觉悟与品格。明代嘉靖时期的兵部尚书吴岳在担任庐州知府时,一次因公事到京口,偶遇老朋友苏州知府王廷,两人一同游览金山,自己花钱买了一坛酒、一些肉和青菜。离任庐州时,吴岳借了官衙一把伞遮雨,到达目的地后专门派人送回去。吴岳在公与私上的抉择,彰显了为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毛泽东同志在亲情大义、处理公私关系中头脑十分清醒,定下了三条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在党的历史上留下了一段佳话。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作为党员干部,就是要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但公与私没有天然的围墙、明确的界限,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靠的是人的意志力、判断力和抵抗力。有的党员干部在公与私上模糊不清,犯下错误,被私情、私欲、私心牵着鼻子走。落马官员刘铁男的腐化堕落,正是在爱子与护子中公私不分;苏荣成为“权钱交易所所长”,就是肆无忌惮地用公权谋私利。凡此种种,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分清公与私的边界,抵住名与利的诱惑,关键在于筑牢思想防线。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党性修养不会随着职务的提升而自然提高,自我要求也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自动强化。不管在任何岗位上,都要在强化党性修养中正心明道、防微杜渐,在严格自律中行有所止、心有所畏,做到有原则、守底线。(俞正秀)

【责任编辑:陈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