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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 制度为先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10 11:39

  3月15日,适逢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是两会胜利闭幕之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重磅消息,卸任近五年的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传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成为近年两会期间落马的第七虎,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下山虎”魏传忠在“315”这一个特殊的日子被查,是中央纪委顺民之举、应景之为。我们欣喜地看到,“涤荡贪污腐败之霾,呈现清净明朗之气”已成为国家政治常态。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反腐倡廉的累累硕果,得益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蹄疾步稳的推进。监察二字,即监督、检举之义。监督之柔,在其可以防腐败于端倪之时,阻贪念于萌芽之中,使欲腐分子面对诱惑时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从而不敢伸贪婪之手,行欲望之贿。检举之刚,在于其可以摄人心魄、以法惩戒,打老虎于猖狂之时,拍苍蝇于聒噪之期,让贪官污吏闻风丧胆、瑟瑟发抖。

  反腐斗争关系社会之平稳,百姓之幸福,重在实效,贵在长久,其中所牵涉的权力与利益纷繁复杂,决不能仅凭人情与主观臆断评判是非。反腐倡廉,制度改革必然一马当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唯有改革创新,方有磐石之固;唯有改革创新,方能有贪必肃;唯有改革创新,方能铁面无私;唯有改革创新,方能定人心之准则,赢民心之所向。

  纵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历程,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到国务院监察部,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至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直在路上,从未停止前进的步伐。改革借鉴了古代“以小治大,内外相维”的监察制度,稳步推进监察权与行政权分离,科学配置权力结构,在体制上防止权力出轨、越轨,逐步摆脱“同体监督”之痼疾,实现“异体监督”之民主。反腐资源的整合,在全国形成了一张监督大网,扩大和延伸了监督范围,祛除了监督“死角”,为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加上了一层“保护膜”。

  我们坚信,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步迈进的大好形势下,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然乘势而上、再立新功,为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更大贡献。(泉港区第五中学 张同英)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