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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四轮巡察三组向峰尾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15 08:58

2018年8月2日,区委第四轮巡察三组向峰尾镇党委(含诚峰村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三组副组长曾华庆反馈了巡察情况,峰尾镇党委书记柯明好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2018年3月26日至5月12日,区委第四轮巡察三组对峰尾镇党委(含诚峰村党总支)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条例和意见,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综合汇报。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重经济,轻党建倾向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思想教育不深入,对下级党组织指导督促不足,党内制度执行不严;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干部队伍监管担当不足,财务管理混乱,内控机制缺失;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镇工作人员违规领取村级补贴;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股级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部分重要敏感岗位由自聘人员担任;工程项目管理不严,合同管理不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力。针对以上问题,区委巡察三组要求峰尾镇党委要切实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抓党建力度深度,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和项目建设管理,提升党务、政务公开管理水平。

峰尾镇党委书记柯明好表示,对巡察三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虚心接受,全盘接收,并将召开党委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团结和带领全镇党员干部职工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结果落实到推进海城峰尾又好又快发展上来。

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专员,区委巡察三组成员,峰尾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镇直单位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