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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06 09:0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1月7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妇联开展了巡察。2018年4月8日,区委巡察三组向区妇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认识,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1.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区妇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传达了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根源,统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召开廉政专题分析会,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2.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成立了区妇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席负总责、其他人员分工负责的整改落实领导机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员,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坚持整改落实与2018年区妇联工作要点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责任意识,制定《泉港区妇联改革方案》,并于4月9日召开区妇联四届二次执委会议暨妇联工作推进会,细化2018年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出台《关于深入开展“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活动的通知》(泉港妇〔2018〕10 号),要求区妇联领导班子带专题到基层调研,每人联系2-3个镇(街道),其中叶彬彬主席联系南埔镇、山腰街道,郭清芳副主席联系界山镇、峰尾镇、前黄镇,钟晓蓉副主席联系后龙镇、涂岭镇;镇级妇联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村级妇联系统干部深入村(社区)、家庭,开展进村入户访“三情”即妇女群众家庭情况、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妇联工作项目创建情况。同时,要求镇(街道)妇联领导干部至少结对帮扶1个村(社区)。

2.关于群众观念淡薄,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不够得力,对待妇女维权工作不够重视,缺乏主动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作妇女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信访本,规范维权服务流程图及妇女维权“三制”,同时调整工作人员岗位,由法律专业妇联干部负责维权工作。二是提升维权服务平台,破解区妇联工作力量不足、调解不够专业等问题。整合资源,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协同协作,在2017年创建“区妇女援助中心”基础上,重新调整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与福建欣港律师事务所、泉港家园义工协会签订合作协议,构建“妇工+社工+专家+调解员”一站式维权工作平台和维权一体化服务,由4名相对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援助中心日常的妇女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三是长期开展维权服务活动。通过宣传咨询、接听12338热线电话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维权服务,针对个案延伸心理关怀、妇女救助、反家暴维权、调解家庭矛盾等多元服务。5月19日举办“暖心你我她”维权知识讲堂,邀请区妇女维权工作站负责人林秀圭为一百多名妇女群众授课。四是拓展基层维权平台,加强基层维权站(室)的功能,以南埔镇调解超市为依托,设立泉港区家事纠纷调解超市,设有咨询窗口、功夫茶调解室、家事纠纷调解室三个特色功能室。下发《关于各镇妇联开展比学赶超“十个一”活动的通知》(泉港妇〔2018〕21号),要求各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品牌调解室建立妇女维权站,推动村级建立一个(以上)巾帼调解室或维权工作室,形成区镇村三级维权网络。

3.关于对基层妇女服务的意识淡薄,方法不多,措施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阵地建设。依托南埔镇调解超市、界山镇岭头村调解室、峰尾镇秀圭调解室、山腰街道安泰调解室、前黄镇三朱秀辉调解室等调解室,巩固发展妇女法律援助站、个人调解工作室等维权维稳工作阵地,做到妇女群众的诉求渠道畅通,12338热线常年开通。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妇联系统维权干部队伍建设,拟在全区重新募集一批公检法司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加入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暖心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依托泉港家园义工协会在7个镇(街道)的志愿者服务站,壮大各镇(街道)家事纠纷矛盾调解队伍。三是强化宣传造势。利用“三八维权月”、六月安全禁毒宣传月、反家暴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横向联手、纵向联动,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妇女维权工作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三八维权月”期间共开展宣传咨询活动5场,3月10日在界山镇开展“春风送法 巾帼维权”妇女维权宣传服务活动、3月15日区妇联联合区司法局、法院,在南埔镇开展“巾帼送法 春风行动”妇女维权宣传活动。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重视力度,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区妇联主席、党支部书记叶彬彬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7年度述职述廉内容。二是抓好理论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机关学习例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通过机关学习例会等载体,组织好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各级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政策文件的学习教育,研究部署本单位意识形态贯彻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三是发挥阵地作用,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主动向宣传部等有关部门报备活动进展。指导各镇(街道)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开展妇女儿童喜闻乐见的活动,积极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在各镇(街道)广泛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如后龙镇开展“最美妈妈”评选活动;界山镇开展“最美庭院”活动等;在区直机关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弘扬传统美德、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以良好家风促政风。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泉港半边天”微信公众号,坚定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截止5月,共推送85期226篇信息,推出“聚集·我们的妇代会,逐梦新时代,绽放新风采”、“最美家庭·最美分享”、“微普法”、“聚力促发展 妇儿普受惠”(“两纲”)、“乡村振兴巾帼行”等宣传专题专栏。继续推行直接联系妇女群众的“一呼百万”微信工作法,成立镇、村微信群,挂钩各种类别妇女,抓好“群”组织队伍建设,主动引领舆论方向,掌握舆论主动权。目前共建立“一呼百万”好姐妹工作群252个,联系群众8580人。

5.关于妇女儿童中心、妇女之家等阵地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阵地管理制度,制定活动计划,围绕权益维护、健康生活、环境保护、文化娱乐等方面,开展妇女群众喜爱的活动,提升妇女、团结妇女、凝聚妇女,让妇女感受到“家”的温暖。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办机关女性健身班;以妇女援助中心为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举办“暖心你我她”维权知识讲堂;在栖霞社区妇女之家开展“八闽巾帼心向党·万村千居唱起来”移风易俗展演活动;指导各儿童之家开展庆“六一”活动。

6.关于落实中央扶贫政策措施不够精准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脱贫攻坚巾帼行动”。今年将依托泉港区征迁劳动力创业园成立巾帼就业培训基地。为了解被征地征海妇女群众的就业培训需求,5月29日,区妇联在推进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工作培训班上,向100多名村妇联主席布置了调查摸底工作。下一步,区妇联将根据妇女群众的培训需求设置相应培训课题。二是精准扶贫措施多样化。4月11日,举办“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巾帼创业”女企业家创业分享会,引导女企业家带领更多的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4月20日联合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开通泉港区巾帼文明公交专线,与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泉州农商银行泉港支行、惠安禾协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签订女性驾驶员培训四方合作意向协议,为我区20名动迁女性提供定向委培贷款贴息、费用补贴等优惠服务及实习岗位、驾驶员岗位。同时与泉州农商银行泉港支行签署妇女创业贷款“巧妇贷”授信协议,截至目前,共授信444名创业女性3129万元贷款。走访慰问10名“两癌”贫困妇女,发放慰问金4.2万元。开展“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共募得善款163852.76元。发挥福建省大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巾帼创业示范基地的作用,挂钩结对帮扶贫困妇女。

7.关于妇联对巾帼示范基地重资金拨付,轻资金使用效益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活动,走访2015-2017年市区妇联下拨经费的各类示范点,包括巾帼示范基地、儿童之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项目、妇女之家工作示范点、家庭教育工作示范村(社区)、妇女维权工作示范点、“双学双比”示范基地、巾帼志愿服务示范团队、创建各类家庭、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等,对资金专款专用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其发挥作用。二是结合区妇联在各镇(街道)开展的比学赶超“十个一”活动和“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系列活动,开展进村入户,协调挂钩结对帮扶贫困户反映的实际问题。春节前夕,区妇联副主席郭清芳到后龙镇峰前村刘文妹、王美荣家进行春节入户慰问,两家均有物资过节,家庭情况基本稳定。目前两家均已脱贫。三是加强对各镇(街道)2017年妇联工作经费监督管理,各镇(街道)妇联均已填写上报经费支出备案表,区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林毓丞带队到各镇(街道)回访2017年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并了解2018工作经费的使用安排。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发放《泉港妇联2018年机关支部理论学习安排》,要求党员遵守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时积极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定期上党课。

9.关于党建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注重党建工作实效,结合妇联工作实际,以家庭为切入,以文化为载体,开展具有妇联工作特色主题党日活动。3月7日开展“党员老妇干看泉港半日游”活动、4月4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祭扫烈士活动、5月4日举行区妇联机关党支部“母亲健康1+1”捐款仪式、5月19日邀请党员林秀圭做“暖心你我她”维权知识讲堂。

10.关于党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办公室搬迁为契机,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设置泉港区妇女联合会党支部党务公开栏,重新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中心工作、廉政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综治工作、制度建设、其他事项、建议与回音、活动剪影11个板块,做到规范、有序、到位,党务公开材料按规范归档。

1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并长期坚持。重大决策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规范、如实、详细做好会议记录,清楚反映集体讨论过程。例如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讨论泉港区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相关事项;2017年度评先评优、购买微信公众号平台第三方操作服务、办公室搬迁等,做到认真询价、集体讨论。定期召开主席办公会研究部署工作,并由综合部负责人吴小红做会议记录,对涉及人员调整、干部任用、评先评优、重大开支等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参与民主决策的积极性。

1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认真组织召开科级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按规定环节开展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交心等各项活动,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测评,并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3.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机关学习例会制度,通过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深刻把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与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层层落实、层层监管。坚持和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述廉制度,班子成员定期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具体分解,明确划分党支部书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对干部的廉政教育抓早抓小,落实好廉政谈话履职记录。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单位办理公务采购、维修、慰问等相关经费支出时,均要严格按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由经办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会计要根据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利用办公室搬迁机会,重新做好物资清点造册及领用登记。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4.关于公务车辆维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省、市、区车改精神文件的要求,正确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做好详细公务派车记录和公务事由,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规范我会平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5-87988920;邮政信箱:泉港区峰锦绣街广电中心10楼妇女联合会;电子邮箱:qzqgfl@163.com。

泉州市泉港区妇女联合会

2018年8月6日

【责任编辑:卢珊珊】